继续教育部主要职责
继续教育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我校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。积极举办学校学历继续教育,负责学历继续教育的编制、报批与执行。依托我校资源优势,积极申办国家、省市各级各类培训项目,发挥内蒙古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、内蒙古乌兰牧骑培训基地、内蒙古学前教育学会全面职能;承办各类特色非学历培训项目;研发培训项目和课程,构建融教学研训一体化的培训体系,面向全自治区开展订单式社会培训;面向校内、外开展职业(技能)资格证书培训、鉴定工作;负责本部的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财务、国资管理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